为居家过日子而设的北京庙会
![]() ![]() 庙会起源于祭祀。但由于中国人一向缺乏西方人那样纯粹的宗教态度,所以往往抱着实用的态度来看待鬼神。宗教体系和信仰不是他们亲近宗教的理由,反过来认为谁有理由就信谁,需要谁了就找谁,没有的还要立一个(如痘疹娘娘);不需要时不论属于哪教的神,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。再加上存在各地、形式多样的原始民间信仰也主动与佛道教相配合,参加佛道的节日庆典活动,为其助兴,这有助于广大群众逐渐以庙观为场所,形成以宗教活动为依托的聚会,最终为庙会的诞生创造了条件。这在另一方面,也标志着宗教活动的日益世俗化。这主要表现在,庙会的主办者一般并非庙观中的僧人、道士,而是由民间俗众出面,协商举办。无疑,这也极大地扩大了庙会本身的吸引力和热闹程度,广大俗众的参与意识逐渐增强,商业气息随着群众性、娱乐性的加强而相应增加。这正是在历史上的唐宋时期。庙会的正规化、经常化和普通化,对所在城市的繁荣和发展,都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。像北京隆福寺商业区的形成,就有赖于隆福寺庙会的兴盛。而以蓝岛为中心的东大桥商业区,也是以东岳庙庙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。在那“触鼻尘污”、“衢巷气蒸”的庙会上.官员、客商、乞丐、僧侣各色人等,不分贵贱,熙熙攘攘,比肩继踵。参谒神灵的、买东卖西的、游玩观景的混为一体,呈现出热闹繁华的景象。 首先,庙会的兴起,与人们对它的需求,及它在人们社会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有关;其次,也与国人,特别是北京人实用主义的宗教观联系紧密。尤其是在春秋两季,正是北京最好的季节。加上寺庙大多在城外佳山秀水之间,风景清幽,便于玩乐,于是,把祭祀与春游结合起来,成为敬神自娱的极好形式。再次,这也是商业不发达情况下,商品买卖的必然要求。尤其是在祀神的同时能够满足购物、娱乐的多种需求,更成为人们乐此不疲的原因。从主办者来说,寺庙宫观也可借出租场地设备的同时,一方面扩大佛教、道教本身的影响;另一方面征收“香钱”,以补所收布施之不足。以至于在那些地势宽敞、游人云集的地方,逐渐形成经常的市场。最后,庙会的举行,尤其是经常性庙会的举行,又必以集镇和市区为主要场地,就是交通通衢、人口聚居之地。当然,上述四方面原因往往不是单独存在,而是互相影响、交互作用的。 在有史可查的记载中,尚存的北京城内最早修建的庙宇,可能要算白塔寺了,其具体年代为辽朝。当时的白塔寺尚不位于辽代都城之内。不过,由此可以推算的是,既然位于辽代都城东北部的地方都能建佛寺——白塔寺,那么在都城内建寺也属必然。况且人口集中,这为庙会的举办,创造了独厚的条件。故此,辽代北京地区已有庙会是完全可能的。 到了金代,天长观改名为太极宫(元代为长春宫,明代以后更名为白云观),虽然没有直接记述其庙会情况的文字,但《元史》上有其香火极盛、香客络绎不绝的记载,因此而推算出有庙会也是有根据的。而当时的护国寺、东岳庙、九天宫、十八狱及城隍庙都有庙会,不仅如此,这些庙会还因每月定期举行祭祀活动,而成为定期开办的庙会。 在元代,京城举行的各种以宗教祭祀为主的庙会中,以道家宫观类为多。这是因为,在金元战乱之际,北方道教宗派全真派乘机兴起,并得到金章宗、尤其是元太祖的赏识。 与此同时,还由于当时的元大都系世界瞩目的政治、文化尤其是商业中心。因此各地、各国的商人都前来从事贸易活动,这里出售的商品数量和品种,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多。无疑,这也为元大都的庙会市场提供了丰富的商品,促进了庙会经济的发展。这当中,自由出卖掠夺来的奴隶.也成为元大都庙会上公开的甚至是大规模的活动。不少庙会上都有贩卖人口的奴隶贩子。这说明,元代的许多地区,尤其是北方少数民族地区,仍然存在奴隶制的残馀。另外,作为定型伊始的庙会活动,疏于管理也在所必然。这些都说明了元代的庙会仍属于发展的初级阶段。 除了上面提到的白塔寺、白云观和东岳庙庙会以外,元代著名的庙会还有土地庙(位于宣武门外下斜街)、九天宫、十八狱等无一例外,均属于民间道教系统。尤其是城隍,作为传说中的道教守护神,在元代格外受到重视,不仅数量多,而且规模大。像最大的都城隍庙,在每年的五月十一的祭祀之日,成为全城最热闹、聚集人数最多的地方。此时的城隍庙,可算是京城庙会史上最繁盛的时期了。即便是明朝代替元朝,再次定都北京以后,道教的正统地位依然如故。以至于东岳大帝、城隍、药王、碧霞元君等民间道教诸神成为道教、乃至大部分宗教崇拜者的祭祀对象.由此也带来祭祀上述诸神之庙的极盛香火和庙会的繁荣。而此时的朝廷已不再对宗教采取“放羊”的政策,而是加强了管理,建立了严格的制度。其中,管理道教的机构为道录司。而其办公的地点,居然就是东岳庙。不过,与元朝比起来,道教的发展势头虽然迅猛,可比起佛教来似乎显得略逊一筹。因为,明代的佛教发展比以往任何朝代都盛。仅就目前京城尚存的庙宇来看,建于明代的占有很大比例,其次是清代乾隆年间的。佛教的兴盛当然主要源于朝廷的支持。 统观佛、道两教,自明代定都北京以后,新建或重修、扩建,且较著名的宫观庙宇计有花市火神庙、吕祖阁、隆福寺、吕祖观、吕祖祠、南药王庙、北药王庙、东药王庙、财神庙、卧佛寺、蟠桃宫、灶君庙、善果寺、江南城隍庙、大钟寺、北顶、南顶、东顶、西顶、中顶、妙峰山碧霞元君庙、涿州碧霞元君庙等。上述庙观中,几乎都办有庙会。加上前朝已有的土地庙、白云观、护国寺、东岳庙等庙会,一时间,京城里几乎成了庙会的海洋。在这些庙宇中,有些是皇家进香之地。在此处搞庙会,朝廷与宗教两大势力结合,无论是香火,还是集市、娱乐,要不热闹非凡才怪呢。 到了清朝末年,国事日颓,外辱不断,维持了两百多年的大清王朝日益陷入风雨飘摇当中。政治动荡必然导致民众生活凋蔽,而依此而生的庙会也自然变得岌岌可危了。不久,外商开办的洋行逐渐增加。王府井商业街很快发展起来,继之,又兴建了东安市场。这里虽无庙会之名,却有庙市之实。在出售的商品中,包括古玩、钟表、钻石、金银器皿、高级衣料,以及各种装饰品。无疑,对此最有兴趣的,自然是那些住在东、西交民巷内的洋人。在此情况下,原以出售古玩、古茗、珠玉等高级商品为主的隆福寺庙会,渐渐地失去了很多固有的上层人物客源,不得不转向一般劳动民众。由此,隆福寺庙会上不仅日用百货迅速增加,而且风味小吃、文娱杂耍等为劳动民众所喜闻乐见的游乐活动尤其丰富。 由于庙会服务对象的改变,扭转了一时间存在的危机,从而进入了庙会发展的第二个兴盛期。 不仅如此,庙会还适时地延长开放时间,增加了庙会次数。比如隆福寺庙会于1929年由原来的每月九、十2天,改成每月12天。到了大月月末,再增加1天,共13天。 在如此众多的庙会当中,因时间、地点、内容等多方面原因,要想以单一或一两个简单的标准对其分类是不可能的。这种分类必然是多标准、多层次的。 首先,按庙会开办的日期分类,可分为每月定期轮流开办和每逢年节定期开办两类。这当中,每月定期轮流开办的庙会,已将祭祀方面的内容淡化到几乎没有的程度:代之而起的是纯粹商贸和娱乐性活动,仅仅因为活动的地点在寺庙内外而定。因此,参加活动的民众人数必然较多,这是此类庙会存在的必然条件。这类庙会必然开办在内域,至少是人口聚居之处。而每逢年节定期开办的庙会,其最大特点就是具有较突出的祭祀活动,大多为神、佛的诞辰、出家等纪念日或年禧之际。 此外还有以庙会上的内容进行分类。这些内容包括:祭祀、商贸、文娱、观光。 第一类:宗教的,礼佛奉神,烧香还愿。每逢祭日,庙寺住持人开庙,让信仰佛道的人们进香火敬神。这种庙会以宗教仪式作为庙会的主要内容,而游乐、商业活动只不过是其附属行为。这类庙会在形式上又可分为两种:一种是所谓的“香火”。在农历每月初一、十五两日开庙之际,人们或成群结队,或单独前往,进香火敬神。吕祖阁、吕祖祠、吕祖观、南药王庙、北药王庙、东药王庙、九天宫、十八狱、以至初二、十六开会之财神庙等庙会便是。另一种是“香会”或“香市”,一般是每年有一次或两三次节期,为佛道人息祭日,人们于这一天结队进香敬神,或举行“赛会”,不仅有许多种娱神自娱的活动和商业交易,甚至有的还有迎神出游活动。如旧历正月之大钟寺、白云观、财神庙、黄寺、黑寺、雍和宫,二月之太阳宫、涿县碧霞元君庙、文昌祠、精忠庙,三月之东岳庙、城隍庙、潭柘寺、天台山,四月之戒台寺、西顶、碧云寺、妙峰山、北顶、东顶、城隍行宫,六月之都城隍庙、卧佛寺、城隍行宫、北顶关帝庙、雍和宫,五月之中顶、善果寺、戒台寺、白云观,七月之城隍庙、妙峰山,八月之灶君庙,九月之白云观、财神庙、十月之城隍庙、白塔寺等便是。 第二类,商贸的。在庙会初创时期,这类商贸活动即已产生。但所售之物,仅限于与生活有关的商品。而在乡村庙会则除了生活消费品外,有的甚至扩大到生产资料的经营。市场大抵在寺庙内外的空地上,后来延至附近街巷,甚至把街上日常的固定商铺也带动进来。这类庙会上也有娱乐活动,但娱神的色彩越来越淡,以至成为纯粹的娱人自娱的活动项目。至于宗教祭祀活动,或仅存其遗迹,或连遗迹都已不存。正是在这种情况下,人们将原来的庙会称为“庙市”。上面提到的隆福寺、护国寺、白塔寺等五大庙市便是。 第三类,文娱的。这本来只是传统庙会上的一个附属项目,或者本来是为酬神的。但发展到后来,它竟然成了庙会中占主要地位的一部分活动项目,而庙会也就成了庙市。在华北地区,这类庙会干脆被改称为“市集”。像后来的花市就属于这种情况。它纯粹由火神庙庙会发展而来,隆福寺商业街也是由隆福寺庙会扩展而成。在这类庙市上,从套圈、摸彩等小型游戏。到跑车、赛马之类的大型竞技;从吹拉弹唱到什样杂耍,甚至到正式的戏剧演出,娱悦耳目,调节身心,即所谓“酬神者,正所以酬己”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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