浅析清官员的等级与服饰
![]() ![]() 清朝顶戴花翎 顶珠是区别官职的重要标志,按清礼仪 顶戴 袍饰 补子(文/武) 无顶珠者无官品;二为凉帽,无檐,喇叭式,初期扁而大,后期小而高,用藤、篾席,外裹绫罗,多为白色,也有湖色、黄色,上缀红缨顶珠。 清朝的礼帽,在顶珠下有翎管,质为白玉或翡翠,用以安插翎枝。清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。蓝翎为鹖羽所做,花翎为孔雀羽所做。花翎在清朝是一种辨等威、昭品秩的标志,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;其作用是昭明等级、赏赐军功,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,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,又不能随意不戴,如有违反则严行参处;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,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,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。 花翎又分一眼,二眼,三眼,三眼最尊贵;所谓“眼”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,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。蓝翎是与花翎性质相同的一种冠饰,又称为“染蓝翎”,以染成兰色的鹖鸟羽毛所作,无眼。赐予六品以下、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,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。鹖鸟生性好勇斗狠,至死不却,武士冠上插鹖翎,能够显示武士的英勇,到也贴切。在清朝初期,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、郡王、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(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),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;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、和硕额附(即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),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;五品以上的内大臣、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、参领(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必须是满洲镶黄旗、正黄旗、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),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,而外任文臣无赐花翎者。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贵族特有的冠饰,而即使在宗藩内部,花翎也不得逾分滥用;有资格享戴花翎的亲贵们要在十岁时,经过必要的骑、射两项考试,合格后才能戴用。但后来花翎赏赐渐多,就不一定经过考试了。 花翎如此高贵,故此在清朝特别被人重视、向往。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在降清后被赐籍汉军镶黄旗,平台后力辞靖海侯而恳求照前此在内大臣之列赐戴花翎,康熙特旨许之;后乾隆帝下明诏,不但上述亲贵大臣可以戴用,如有显赫军功者也可以戴用。皇帝赐给臣下花翎是非常审慎的,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恒、福康安、和琳、长龄、禧恩、李鸿章、徐桐七人,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,这在当时是千古犹荣的恩宠。 清朝爵位中最为显贵的亲王、郡王、贝勒,按清初的规定是不戴花翎的;但乾隆年间,许多人以兼任内大臣等职务为由乞翎,因此之后亲王、郡王、贝勒开始佩戴三眼花翎。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,如道光帝得知擒获在新疆叛乱的张格尔后,即赏报捷音者戴花翎、军机处行走;道光后期,花翎的赏赐范围渐大,各方面对国家有功之人均可赏戴花翎;而第一次鸦片战争后,因国库空虚,竟有了捐翎的例制,花翎为7000两实银,蓝翎为5000两实银! 清代亲王的朝服一般都是龙袍,而贝勒是蟒袍。关于蟒、龙的区别,历来没有明确的答案。一般根据《野获编》“蟒衣为象龙之服,与至尊(即皇帝)所御(龙)袍相肖,但减一爪”及《大清会典》中“凡五爪龙缎立龙缎团补服 ......官民不得穿用。若颁赐五爪龙缎立龙缎,应挑去一爪穿用”的禁例,得出五爪为龙,四爪为蟒的结论。亲王的朝服的颜色只能用土黄或者暗黄,不能是明黄,而龙必须是盘龙或者降龙,不能是升龙或者正龙。亲王朝服的下摆也绣有“海水江涯”。 亲王补服图案:身前身后五爪正龙各一团,两肩五爪行龙各一团 郡王补服图案:身前身后两肩五爪行龙各一团 贝勒补服图案:身前身后四爪正蟒各一团 贝子补服图案:身前身后四爪行蟒各一团 镇国公、辅国公补服图案:身前身后四爪正蟒各一方 公爵、侯爵、伯爵补服图案:身前身后绣九蟒 另外,御史与谏官均为獬豸。 补子上除了有飞禽走兽外,还绣有海水和岩石的图案,寓意“海水江崖,江山永固”的意思。补服均是由南京、苏州、杭州即江南三织造订做进贡的,用料讲究,做工精良,尺寸、图案都有严格规定,官员不能私自改变身上与其品级相对应的官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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